考試政策

(一) 目的︰

  1. 讓學生了解自己在學習上的長處和短處。
  2. 讓學生根據回饋,改善學習,鞏固基礎知識,加強理解課程內容。
  3. 讓教師根據學生的表現作出跟進,檢視及修訂有關的學習目標、對學生的期望、課程設計及內容、教學策略及活動,使更能配合學生的需要和能力,從而促進學習,提高學與教的成效。
  4. 讓家長了解子女在學校的學習情況和進展,以便作出適時的支援。

 

(二) 評估模式:

  1. 進展性評估:為促進學生學習效果,學校會安排進展性評估,目的是收集學生學習的顯證,讓學生和家長清楚了解學習情況,若發現學生在某個學習重點的表現需要改善,老師便可對症下藥地設計一些跟進的學習活動;學生亦可更清楚自己學習上的長短,在表現較弱的範疇多下功夫,讓學習更有果效。
  2. 總結性評估:在每個學習階段終結時進行,以總結學生的學習表現。讓教師優化教學、學生改善學習之餘,亦讓家長了解學生的學習情況,以提供適切的協助。

 

(三) 評估形式:

  1. 除了試卷之成績,教師亦利用課堂觀察、口試、專題練習、技能及態度評估等形式,以評估學生學習表現。
  2. 評估方式多樣化,包括學生自我評估、同儕互評及家長評核。

 

(四) 各級全學年考試次數

 

學段1 (考試月份)

比重

學段2 (考試月份)

比重

學段3 (考試月份)

比重

P.1

小一學期1不設排名制

考試1 (3月)

50 %

考試2 (6月)

50 %

P.2-P.4

考試1 (11月)

30 %

考試2 (3月)

35 %

考試3 (6月)

35 %

P.5

考試1 (11月)

30 %

考試2 (3月)

35 %

呈分試一 (6月)

35 %

P.6

呈分試二(11月)

35 %

呈分試三 (3月)

35 %

畢業試 (6月)

30 %

 

(五) 考試科目:

考試1:中文、英文、數學、常識(P.2,P.3,P.5,P.6)、人文(P.1,P.4)和科學(P.4)、音樂(P.6)

考試2:中文、英文、數學、常識(P.2,P.3,P.5,P.6)、宗教、音樂(P.5)、體育、視覺藝術、電腦、普通話(P.5-P.6)、人文(P.1,P.4)和科學(P.4)

考試3:中文、英文、數學、常識(P.2,P.3,P.5,P.6)、宗教(P.1-5)、音樂(P.1-5)、體育(P.1-5)、視覺藝術(P.1-5)、電腦(P.1-5)、普通話(P.5)、人文(P.1,P.4)和科學(P.1,P.4)

 

(六) 隨堂評估:

中文說話、英文說話、普通話說話、音樂 (歌唱及樂器吹奏技巧)、視藝、體育在考試前隨堂舉行。

 

(七) 呈分試:

呈分試是按「中一學位分配辦法」舉行的,舉行時間分別為:五年級下學期一次、六年級上、下學期各一次,成績呈報教育局學位分配組,作為中學派位之依據。呈分試考核科目:中文、英文、數學、常識、視覺藝術、音樂。

各科比重如下:

科目

中文

英文

數學

常識

視覺藝術

音樂

比重

9

9

9

6

3

2

 

 (八) 補考安排:

  1. 學生於考試期間請假,若能提交有效醫生証明或家長信,校方將會安排補考;若學生無故缺席,校方有權拒絕學生參與補考。
  2. 學生缺席隨堂評估,科任教師會盡快安排該生進行補考。

 

(九) 留級生安排:

  1. 留級名額,只給予1-4年級一些成績未如理想,估計留班對其有幫助者;
  2. 年終總平均分不合格 或 兩科主科或以上不合格的才考慮。
  3. 每級留級人數不多於該級人數3%學校整體留級生比率不多於校內總數的3%。

 

(十) 檢討及回饋:

在考試後設3-4天為回饋日,讓科任老師與學生核對考試卷,作出有效的回饋,檢討考試的表現,使學生改善他們的學習方法,讓學生進一步自

我完善。